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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风险防范(劳动法律风险及防范)

云三 2024-05-19 案例展示 6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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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目录: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大纲

1、招工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风险提示 招工是整个劳动关系的起点,潜在风险较多。如果用人单位发布招聘公告时不遵守就业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不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还会对用人单位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2、企业劳动用工方面应注意防范的法律风险点招聘员工时的法律风险 风险1:不能招聘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与所招聘的员工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法律分析:企业在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的内容:签好劳动合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视参加保险。建立救济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1、法律主观:劳动合同 订立时存在的法律风险有: 不在法定时间内 签订劳动合同 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

2、非全日制用工多重劳动关系并存,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并承担相关用工责任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用工很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如超时用工、超时支付工资等)。

3、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用工很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像上述的案例一样,因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就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虽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能任意辞退被派遣劳动者,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有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六条。

如何规避人力资源的法律风险

1、我们认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公司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是从日常管理入手,防患于未然:首先应当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显然,事先防范与事后救济相比,事后救济的成本高、效果差。

2、明确风险原则。信息表格中明确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否则用人单位保有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背景调查法律风险 (一)背景调查主体。

3、首先是法律的风险,遵守法规是企业应尽的职责,但也为公司提升了竞争力和节约成本,因为法规有很多的处罚等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可是对于公司来讲,一旦疏忽风险极大。

4、法律主观: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用人机制它不仅减少了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而且为用工单位搭建了”集天下优才为我用”的平台,从而为用工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这种用人方式尤其对新型的高科技公司最为有利。

企业单位如何避免用工风险?

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的用人单位喜欢钻所谓的“法律空子”,在劳动者入职时,往往会和劳动者口头约定几个月的试用期,一旦试用期快到了,就毫不犹豫地“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职工解聘。

用人单位处理事实劳动关系规避法律风险的方式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正文回答企业一定要签订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职场中,如何防范用工风险?

缺乏职业精神:在工作中,除了完成日常任务外,还要积极学习、进修,与同事合作,尊重上级,以及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缺乏职业精神会影响工作品质,进而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

首先,用人单位需要选择正规机构,合作用工,签订正式合同,确保工作质量。

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风险的应对策略:合同先行用人单位要树立“劳动合同先行”的观念,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办理入职手续,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合同期限开始时间在后。

降低平时行政工作,有效避开用工风险性。减轻聘请工作压力,防止冗员难点;维持竞争能力。灵活用工成本费保障措施更为清楚可见。考虑业务流程周期性起伏要求。提升机构发展战略的协调能力与领导者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法律风险及防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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