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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工风险规避(单位用工风险规避制度)

云三 2024-05-19 案例展示 8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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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目录:

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动风险

1、企业如何规避劳动合同风险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中规避法律风险的主要方式有三种(1)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在招聘和录用督训、组训等人员时,存在着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2)试用期过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的用人单位喜欢钻所谓的“法律空子”,在劳动者入职时,往往会和劳动者口头约定几个月的试用期,一旦试用期快到了,就毫不犹豫地“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职工解聘。

3、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风险的应对策略:合同先行用人单位要树立“劳动合同先行”的观念,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办理入职手续,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合同期限开始时间在后。

用工风险有哪些如何规避

正文回答不招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不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用工之日起30日内即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30日即办理社保登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足额发放工资。

比如,有个当事人,从网上抄的合同,前面一条写不能“转租、转让”,后面又写不能“转租”,前后矛盾,都没有发现,这就属于约定不明。 不会利用抵押权、质权等权利降低交易风险。 知识产权法 方面的风险。

常有的劳动风险有疾病、负伤、生育、残疾、衰老、死亡和失业七种类型。劳动用工是什么?劳动用工指的是用人企业与劳动人员签订法律认可的用工合同, 使劳动人员成为企业的一员, 并在用人企业的管理下进行劳动。

法律主观:企业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规避招聘录用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招聘信息不得还有歧视性内容。如对外招聘的广告中不能有性别、乙肝等歧视性限制。

企业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1、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风险的应对策略:合同先行用人单位要树立“劳动合同先行”的观念,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办理入职手续,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合同期限开始时间在后。

2、法律主观:企业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规避招聘录用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招聘信息不得还有歧视性内容。如对外招聘的广告中不能有性别、乙肝等歧视性限制。

3、保存员工出勤情况记录、发放工资前员工对出勤及薪资书面签字确认、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依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处理事实劳动关系规避法律风险的方式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用工风险规避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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