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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员的风险(招聘过程中的风险)

云三 2024-05-17 案例展示 4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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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目录:

企业招已婚未育女职工有哪些风险?

企业一般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一旦招录用了已婚未育女性,企业就会面临新员工怀孕、生产、哺乳期等将近两年的“三期”风险,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转。

已婚未育在就业职场中的利弊 第一点、 女职工和男职工相比 有一个最大的缺点是,女职工是会怀孕的,而且往往是工作没几年就会怀孕,因为女性从大学毕业到怀孕,其实中间也就只有 几年的时间而已。

首先,用人成本高。已婚未育的女性入职后一旦怀孕,企业不仅不能随便辞退,而且在员工休产假期间还得发工资,另外还得安排人手接手其工作,会给企业造成不小的负担。其次,恶意蹭产假造成的心理阴影。

找工作应聘时,需要避开哪些鲜为人知的坑?

没电话通知过,只是在招聘网上发站内信或手机短信,约见应聘面试。从招聘网上等方式主动加人,没做个人介绍,基础的交谈技巧都不沟通的。

工作岗位骗局 有些企业“挂羊头卖狗肉”,招聘的工作岗位跟实际的工作岗位南辕北辙。因此在应聘个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工作具体内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不要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找工作应该注意哪些坑1 第一种、挂羊头卖狗肉型的。众所周知,由于行业和岗位差异,招聘难度可能就是天壤之别。

只“试用”不聘请 有些用人单位借招聘新人“试用期”来应对企业内部繁忙的工作季,毕竟试用期工资低,用人成本自然降低,而“试用期”结束,则各种借口解聘。

找工作的毕业生们看过来!各类求职陷阱要小心! (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

要求入职特别急。今天面试,明天就得上班这种,不出意外加班比较凶狠,而且很可能是为了完成某个项目而招人,项目完成你也就得走人了,这个坑要避开。各种画饼谈情怀就是不谈钱的公司都是“渣男”。

用人单位招聘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何法律风险?

《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就应注意防范这种法律风险。

招聘员工时的法律风险风险1:不能招聘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与所招聘的员工一起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员工与上家公司还没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可以同他签劳动合同,否则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主观:一般来说,公司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对方没有其他的劳动关系就可以了,不过公司要录用下岗员工的话,那么实际就不是那么规定的了。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职业危害等,这是用人单位主动的义务。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引起的法律风险。这是用人单位容易忽略的一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招聘过程中的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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